热轧带钢、冷轧带钢、冷弯型钢、汽车配件(储气筒)的销售;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;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、仪器仪表、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;经营进料加工和“三来一补”业务。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,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