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产建设用重装备、搬运用装备零部件、轮式起重机零部件、铁路及地铁车辆零部件、小型汽车及货车零部件、建筑及桥梁设施钢结构件、土木建筑钢铁设施结构件;加工冷轧、热轧钢铁板材、卷材;销售自产产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