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不锈钢冷轧卷材、铜制品、镍合金带、镍(粉末状)、铝带、塑料制品及相关原料的进出口、批发业务(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,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商品的,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);生产、加工不锈钢制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