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),废钢贸易,矿产品(煤炭除外)、冷轧、热轧及头尾利用料、镍铁合金、纺织原料及产品、化工原料及产品(危险化学品除外)、机械设备、电器的购销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