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材、金属材料、冷轧、热轧、五金交电、汽车配件、冲压件、机电设备、橡塑制品、建筑装饰材料、化工原料及产品(除危险化学品、监控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炸物品、易制毒化学品)、冶金材料及辅料(除专控)的批兼零;金属制品加工(限分支机构经营)。 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