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材、建材、金属材料(国家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除外)、五金交电、机电设备(九座以下乘用车除外)、机械配件销售;(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。